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裕华区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市政府验收
2007年11月7日裕华区秸秆禁烧工作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验收。今年以来,裕华区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结合本区实际,着力健全“五个机制”即:完善领导机制;强化联合执法机制;严格督办机制;实施定期通报机制;落实责任追究机制。将秸秆禁烧工作的各个方面、各个环节逐项分解,实行精细化管理,为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全面落到实处打下了坚实基础。 为进一步搞好秸秆禁烧工作,裕华区政府在广泛发动群众和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的前提下,不断健全“五个机制”。一是各涉农镇(办事处)一把手做为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辖区禁烧工作负总责,各镇(办事处)禁烧领导办公室明确目标责任,切实负起领导责任;二是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从各相关单位抽调精兵强将,成立联合执法督导组,实施24小时不间断督查,加大执法查处力度,抓重点、抓苗头,杜绝第一把火;三是严格督办机制,对重点部位,采取专人盯防,镇(办事处)干部实行包地块,确保五边及时清理,消除隐患;四是政府实行定期通报,对责任明确、措施到位、工作扎实、组织有力的镇(办事处)及时予以表扬,对工作不力,出现苗头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,确保苗头问题及时得到制止;五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,区政府今年继续实行了秸秆禁烧保证金制,各涉农镇(办事处)在秸秆禁烧工作开始前就将禁烧保证金交区财政,年终对禁烧先进单位,政府将给予同等数额奖励,对发生过火的单位除没收保证金外,还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。从而确保了秸秆禁烧工作高质量落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