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市裕华区作家协会社会团体成立公示
发布时间:2026年06月05日 发布人: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: 点击数:1
公 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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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|
裕数政社团许决〔2026〕04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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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依据 |
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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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可事项 |
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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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组织名称 |
石家庄市裕华区作家协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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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51130108MJ0C62666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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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所 |
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1号石家庄裕华万达广场5A写字楼202-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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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郝正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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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办资金 |
叁万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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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 |
本团体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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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 |
文学创作、交流、研讨及文学活动宣传策划,组织协会会员学习文化理论,研讨、交流、总结文学创作艺术经验。组织协会会员开展采风、创作活动(需经依法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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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主管单位 |
石家庄市裕华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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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时间 |
2026年06月0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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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部门 |
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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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予(决定)时间 |
2026年06月0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