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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集纠治违规异地执法、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检查、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6-03-27  查看次数:
 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现就裕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、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检查、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  一、征集范围

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231日期间,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:

  (一)乱收费问题:1.擅自设立收费项目、提高标准、扩大范围;2.未按规定范围、对象、标准收费;3.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。

(二)乱罚款问题:1.罚没主体和人员不合法以及罚款收入异常增长;2.将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;3.滥用自由裁量权,同案不同罚;4.小过重罚、以罚代管;5.不执行“首违不罚”“轻微免罚”等包容免罚制度。

(三)乱检查问题:1.检查主体和人员不合法,违反行政检查“五个严禁”“八个不得”;2.程序不合规,不落实“扫码入企”制度;3.擅自部署专项检查,应联合检查未联合检查;4.多头检查、变相检查。

(四)乱查封问题:1.查封主体和人员不合法,违反法定程序、期限;2.超出合理范围、额度;3.变相查封。

(五)行政许可不规范问题:1.变相增设许可门槛,违规提高标准;2.未落实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要求;3.不作为慢作为。

(六)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:1.违规跨区域执法;2.采取“钓鱼”式执法,变相创设管辖权;3.下达罚没指标;4.违规随意增设电子监控设备。

(七)执法乱作为、不作为问题1.勾结“黄牛”或中介组织不当牟利;2.执法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长期不履职、不监管;3.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;4.滥用职权、徇私枉法、该罚不罚、“吃拿卡要”、执法简单粗暴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

  二、注意事项

(一)受理范围为行政执法问题线索,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,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。已由纪检监察机关、信访等部门受理,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,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。

(二)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问题发生时间、涉及的执法单位、问题内容、有效联系方式、是否需要个人信息保密等,以便及时沟通联系,线索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予以保障。

  (三)线索反映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三、征集方式  

通过电话、电子邮箱、来信方式征集,具体联系方式为:

收件单位:裕华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

电话:0311-86578399

电子邮箱:yhqsfjfzk@126.com

来信地址: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169号裕华区司法局法制股

邮政编码:050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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